Thursday, April 08, 2010

Fw: 昨天晚上的恐怖汽水~維大力...撤新聞,粉飾太平的廠商

 

 

快吐了
 
http://www.mobile01.com/topicdetail.php?f=37&t=1493801&p=1
 
 

,
一下子沒上就來到這麼多回覆,
我是苦主啦,

剛剛朋友打電話給我,
說新聞都看不到,網路也搜尋不到了,
我上來看一下 果然是這樣,


看樣子東森有受到很大的壓力,
似乎暫時屈服於某種勢力
新聞都撤掉了,
(
剛剛查證,因為維大力是東森的廣告廠商,一年約有幾百萬的業績
廠商看到第2波新聞氣炸了,揚言要撤掉每年的廣告預算,
因此東森高層下令禁播,所以現在搜尋不到了)


我來還原一下整個過程
,文長 感謝您耐心看完

4/3
晚上我喝到加料的汽水(真幸運無言),
4/4
早上9點左右我post01,
半小時內有2家媒體(東森.華視)的早鳥記者就發訊息給我,
留下要我跟他們連絡,
(
我的個性是,有發訊息給我,我都會禮貌性回電一下)
打電話給第1家記者,
過程重點是這樣:


: 你好,我是jerry
: 你好,我是東森記者***,我有看到你喝到螞蟻汽水文章,我們想採訪你一下可以嗎?
: 不用了吧,我只是po上來娛樂大家一下, 我不想上電視,而且我下午要出門耶
:沒關係,我覺得報導出來,可以提醒消費者注意,而且也可以督促廠商加強品管..等等 之類的
: 那好吧, 不過我下午3點要出門喔,你們來得及嗎? (這時大約9點半~10點之間)
: 你在哪裡,地址給我好嗎?
:在台北縣*********
: 那我12點出發, 可以來得及,到了我再打給你
: 好吧, 拜拜

然後,我也回覆了華視記者黃小姐,


: jerry,我剛剛看到你的文章早餐都吃不下了,我們想採訪你可以嗎?
: 不過東森剛剛已經說要來了,你們還要來嗎?
: 東森跟你約幾點?
: 他們說12點出發
: , 那我們跟他們一起拍,這樣你就不用講2次了
: ,謝謝你喔
: 你那邊地址給我
:台北縣........

然後4/4當天採訪完播出,就是你們看到的第一段新聞
(121
樓那一篇有網友轉貼),

當天後來也有多家媒體記者發訊息給我,
包括台視記者以及曝光率很高的TVBS電視台的記者,
但是因為他們發訊息給我的時候,都比較晚了,
接近中午, 還有下午的時候,
我都一一的婉拒,因為已經拍完了,不需要搞那麼麻煩


然後就是4/4當天晚上東森記者羅先生打給我,
說明天約下午2點要來跟我致意一下,
他們會一起來拍,
(
我那時候心裡的想法是: 他們應該會有一些免費的飲料來,
我還在想廠商來我還要安慰他們一下勒,
發生這個問題他們也不願意,

我比較容易體諒別人無心的過錯,
並不會見獵心喜,
也無意發災難財,
因為今天產品發生問題不是維大力公司願意的,

只要你誠心道歉,即使你象徵性的帶一罐汽水來,
我也會握手言和收下來
(
我也多次在廠商來之前跟記者這樣講,記者可作證)


誰知道廠商蔡副總經理兼廠長的態度一副侵門踏戶來"檢視消費者"的樣子,
讓整個拍和解的過程不歡而散
(
廠商還順便得罪.質疑記者跟我串通, 這就是第2波廠商形象大傷的新聞,
不過這個新聞已經搜尋不到了.只剩網友在第253樓轉貼的新聞文字敘述
<
不過這新聞要看畫面會比較生動>眨眼睛

而在第2天來採訪最後,
我送他們到社區門口,
我有跟廠商說:
本來我真的覺得沒什麼事,
沒想到你們今天來的態度是這個樣子,
不僅我覺得不舒服,我家人也覺得很不快,
然後我有跟廠商說,我會給廠商3天的時間,
希望他們能做妥善的處理,
(
發個正式的道歉啟事,或是誠心誠意的跟我媽說對不起..)

再來我就沒想這麼多,
只是今天我朋友打電話告訴我,
新聞都不見了,
讓我非常的吃驚!
原來這就是維大力公司你們的處理態度,
掩耳盜鈴 粉飾太平,

今天我一個消費者喝到螞蟻窩的汽水是事實,
我要聽的不是你們的製造過程有多嚴謹,
品質有多好,
要你們誠心誠意的道個歉,
有那麼困難嗎??


ps..
以上所言百分之百屬實
這邊的文章歡迎轉貼
po
還有我不會上
ptt, ptt的網友要轉載也感謝您,

我相信除了東森新聞
,
還是有很多媒體以及大眾傳播工具可以展露真相
,為民喉舌!!

pps..
我目前沒有任何求償的想法,因為我相信無欲則剛
朋友建議我跟他們提出

1.
在報紙上對長期支持他們的消費者登道歉啟示
並承諾加強品管

2.
20萬元給孤兒院或是貧童營養午餐 (出示收據即可.不經我手)

這樣
ok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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